吴天笑了笑,突然的凑近我说:“小气鬼!

不然我请你好啦!”

“你为什么要请我?”

我傻愣愣的问。

“猪!”

吴天从牙齿中挤出这个字后便再也不说话,一个人认认真真的听课去了。

我也没有和他计较的兴致,一个人认认真真的发呆去了。

正在我神游太虚时,吴天突然把试卷放到我面前,自己拿出一本书来看。

我正诧异,抬头却发现老师离我已不足一米远!

老师靠近我的桌边,看了看我,又看了看吴天,然后讲着课转身朝另外一个方向走去。

老师自然是不会管吴天在做什么的!

我再一次的把感激的目光投向吴天,这一次他没说什么,只是把试卷拉到我们的中间,又听起课来。

我发了一阵呆,实在无聊,也就跟着听了一会。

就在我第三次看表等着下课时,我看见吴天开始在试卷边沿写起字来,他写得极轻,也极其的认真。

一开始我并没注意到他写的什么,可是他写完一个字便抬头看我一眼,等他写完一行,便直直的盯着我看,这让我很好奇,于是我便低头看那行字,这一看,我就红了脸。

他写的是:喜欢你啊,就是喜欢你!

我转开头,假装什么都不知道。

这个男孩……我们平时关系并不好啊,老是斗嘴,还互相撕烂过对方的作业本!

该不会是像那些烂剧情里写的那样,他做那些都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吧?

我对自己的想法哑然失笑,同时也在心底做了决定——把糊涂一装到底!

那一天,我不知道吴天究竟有没有失望,因为我一直没有侧过头,并且也一直没再跟他说过话,至于他请我吃饭的事,也因为我的漠然而被取消,我也乐得省事。

好在吴天也是聪明的孩子,第二天,我们便又像从前一样打闹,还有赌气。

出于女孩的虚荣心,吴天的事也确实让我高兴了一阵。

那一整天我都处于一种极度亢奋的情绪中,晚上回我和好友瓶娃租住的住处时,一边走还一边哼着歌,哼的是当时很流行的陈瑞的那首《白狐》。

瓶娃大名曰苏瓶,我喜欢叫她瓶娃,于是大家也就跟着叫了。

我们还有一个好朋友,叫季晓若,我叫她若娃,大家觉得这个名儿难听,就叫她小若,只有我,誓死捍卫我给她取的名字!

本来嘛,瓶娃若娃的多亲切!

好在若娃也不在意,瞧瞧,不愧是我的好朋友啦!

我们仨是好到穿同一条裤子的那种好朋友,只可惜由于一些原因,若娃搬回学校住了,至于这“一些原因”

,由于涉及到个人隐私,此处省去不谈(好吧,我承认,这主要是因为我也不是特别的清楚啦……)。

我和若娃在一个班,我们学文科,整天要做的事便是背诵每一本教科书,并且把老师发下来的每一张试卷填满。

话说这个填满那还真叫填满,我们班文综最厉害的那个家伙,他的所有试卷上很少能找出1立方厘米空白的地方,这个还包括试卷的边缘!

学过文科的都知道,我说的一点都不夸张,相反,还非常的写实……

而瓶娃却在我们教室隔壁的理科班,据她说,她平均每周要用十一本草稿纸。

这个数据有没有夸张,那倒只能去问学过理科的同学了!

现在让我们回到那个我唱《白狐》的晚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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