妈妈已经离开四年多了,但赵姐还一直把她的话放在心上,并且付诸行动。

她不仅是爸爸的保姆,更是爸爸的督军。

也许妈妈早就看穿了她不是照顾爸爸的最好人选,才在临终前郑重地把爸爸托付给赵姐,并要求向珍绝对尊敬她、顺从她。

这样的要求不是没有道理的。

在向珍心里,她就是一个外人,一个花钱雇来的下人。

每次回娘家都对她呼来喝去的,看到爸爸妈妈对她相当客气,心中还不忿,怕她欺负老了的爸爸妈妈,所以总在话里话外点她。

张修杰就看不惯她的大小姐样子,每次回来,两人都会为对待赵姐的态度大吵一次。

可能是感念爸爸妈妈对她的好,加上向珍平时忙回娘家的次数有限,赵姐居然在向家安安稳稳做了七八年。

妈妈生病,尤其是妈妈坚决放弃治疗回家的那段日子,赵姐衣不解带,食不下咽,亲力亲为,请回来的特护都成了摆设。

妈妈去世后,她又忍住悲伤,安慰、照顾爸爸。

比起她这个女儿来,她做的强上百倍。

也就是从那时起,向珍才在心里真正接纳了她,亲热地喊她赵姐。

想到这里,向珍夹起一条鸡腿,放进她的碗里,“赵姐,辛苦了,多吃些。”

“看你瘦的,要多补补才行。

你那边也不请个人,要不,你回来吃饭吧。

家里就两个人也冷清,你回来一热闹,向老还多吃些。”

赵姐说着,也夹了只虾放进她的碗里。

“是啊,你干脆回来住得了。

爸爸老了,越来越想念你们了。

平时怕你们嫌烦,也不愿意打扰你们。”

爸爸也接着说。

“好啊,到时,爸,你别老骂我啊。

赵姐,你要劝着点我爸啊,到时我爸血压升高,可别怪我啊。”

向珍爽快地答应了,现在的她是如此地贪恋家的温暖。

“小赵,你看,太宠的孩子长不大啊。

儿子都快高考了,搁到以前,都结婚生子,说不定她都当奶奶了,说话还没个正形。”

爸爸听她答应,喜不自胜。

一顿饭热热闹闹地过去了。

也许,搬回来住是个不错的主意。

向珍的生活恢复了平静,这种平静直抵内心。

她每天上班下班,回家吃饭,上上网,看看书,周末陪爸爸侍弄下花草,做美容的时候,偶尔也带着赵姐一起。

少了应酬,不近烟酒,健康的生活规律使她的脸色红润起来。

她感觉像是回到了大学时代,在她遇到向辉的爸爸之前,一直过着这样充实、悠闲的生活。

手机铃声响起,向珍放下手上一季度的销售报表,“东子,什么事?”

“呵呵,我一懒散闲人,哪有什么事啊,还不是想你了。”

“净贫嘴。

姐忙着呢,回头再打啊。”

“别,你都忙了好久了,怎么你离婚了,我们反而生疏了?我愚笨你又不是不知道,我百思不得其解,姐给个答案呗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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